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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住宅房型设计的技术指标

1、住宅应按套型设计,并应有卧房、起居室、厨房、卫生间、储藏室或壁橱、阳台或阳光室等基本空间。

2、小套、中套至少应有一个,大套至少应有两个居住空间向南或南偏东35度至南偏西35度。

3、套内功能分区设计应明确合理,做好洁污分离、动静分离。套内应预留洗衣机位置。

4、卧房与卫生间之间不应设计错层。

5、卧房的使用面积主卧不应小于12平方米、双人卧房不应小于10平方米、单人卧房不应小于6平方米。卧房应有直接采光、自然通风。主卧房的短边轴宽度,小套、中套不应小于3.3米;大套不应小于3.6米。

6、起居室的使用面积,小套、中套不应小于12平方米,大套不应小于14平方米。起居室应有直接采光、自然通风。起居室的短边轴宽度,小套、中套不宜小于3.6米,大套不宜小于3.9米。起居室至少一侧的墙面直线长度不宜小于3米。

7、厨房必须独立可封闭。使用面积小套、中套、大套分别不能小于4.5、5、5.5平方米。低层、多层住宅的厨房应有直接采光,中高层、高层住宅的厨房有可开向公共走廊的窗户。厨房应设排油烟道。厨房的净宽度单排布置设备的,不应小于1.5米,双排布置设备的,不应小于2.1米。厨房宜配服务阳台,并设污洗池。

8、卫生间至少应有一间,其使用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。卫生间应直接采光、自然通风;有多个卫生间的至少有一间必须直接采光和通风。卫生间的门,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、餐厅或厨房。

9、小套、中套的壁橱,净深不宜小于60公分,净宽不宜小于80公分。大套储藏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.5平方米。

10、套内出入口净宽不宜小于1.2米。主要阳台净深不小于1.3米,阳光室的净深不小于1.5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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